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4〕8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赣农大研发〔2024〕2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选拔出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全过程公开(包括实施细则、申请人员材料、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等),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利益,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各学科点负责人组成。
2.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各环节,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监督小组由学院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3.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科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学术骨干等组成,负责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的命题、评卷、面试工作。
4.学院将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对参与招生命题、评卷、面试工作的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纪律与责任意识。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及学院招生实际,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学科博士点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收名额不超过6人。
四、选拔对象及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按《江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4〕8号)执行。考生申请前须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严格控制定向就业报考申请,对于特别优秀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报考申请定向就业原则上要经报考导师和一级学科点同意。
1.申请对象
(1)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境外获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仅限于高校的一线教师与相关科研院所的一线科研人员,以及大中型企业的一线技术人员。
2.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所申请学科专业与本人获得硕士学位学科专业背景相近或相关(具体要求见当年招生简章)。
(3)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申请时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且达到各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学业学术水平等要求。
①已在SCI/SSCI期刊收录学术论文1篇;
②已在CSSCI核心版或CSCD核心版期刊公开发表1篇(非应届硕士毕业生2篇) ;
③已在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④已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非应届硕士毕业生3篇);
以上学术论文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或排在第二位且导师为第一作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关。
⑤已获得排名第1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非应届硕士毕业生2项);
⑥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前1),其中奖项仅限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⑦在省级及以上出版学术专著1部(独著或排名第1)。
(4)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申请时英语水平应达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
③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④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笔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听力成绩18分及以上,口试成绩3分及以上。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相关报名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不可漏填、错填。考生报名成功后,请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可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于3月15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外地考生可以邮寄,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杏耀登陆线路,邮编:330045,收件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770913165。
①《江西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表》及《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各1份;
注意事项:《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表》的签署意见盖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培养单位(学校)研究生就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盖章,有工作单位(在编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档案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其他人员(档案挂靠人才市场)由档案所在人才市场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②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④提供以下本科、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材料:
应届硕士生:1.《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2.《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3.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本科《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申请认证),5.《硕士在校生证明》(需加盖管理部门公章),6.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考生:1.《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2.《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3.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本科《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申请认证),5.《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7.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硕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1.《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2.《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3.《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5.硕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⑤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
⑥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及目标(3000-5000字);
⑧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所获专利及其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公开发表见刊,并提供图书馆开具的论文收录检索证明。
⑨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⑩思想政治审查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开具提供《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附件6表格内容由考生填写并提交电子版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交至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205室。
注意事项:申请人应仔细对照《办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并如实提供上述材料。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等,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2.学科考核(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1)资格审查(3月20日前完成)。学院(学科考核专家组)严格按照《办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审查申请人报名相关材料,并提出拟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将初审通过综合考核人员的申请报名材料及《江西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审核情况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复核后,统一在网上公示。
(2)综合考核(3月31日前完成)。经公示通过的申请人由各学院通知参加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科研创新能力、英语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
综合考核中面试环节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公开报告时间不少于10分钟(目前学术研究情况及今后研究工作设想),考生须提前准备公开报告PPT。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英语》笔试占总成绩权重1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85%。面试成绩分别为:专业基础(学术水平)占面试总成绩20%,英语听说水平占面试总成绩15%,科研创新能力占面试总成绩25%,思想政治及综合素质能力占面试总成绩25%。综合考核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分相加。英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者或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专业基础(学术水平):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及知识结构及前期研究成果等;
科研创新能力:包括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学术潜质和兴趣等;
英语水平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听说能力等情况。其中,笔试部分为: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面试部分为:听说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人文素养及思维反应能力等;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时间安排:
①笔试
时 间:2024年3月29 日(周五)上午08:30—09:30
地 点: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209室
科 目:《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英语》
要 求:请考生携带好身份证及报名时所提交业绩材料的原件,08:10前进入考场。
②面试
时 间:2024年3月29 日(周五)上午09:30开始
地 点:候考: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209室
考场: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203室
流 程:1、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公开报告(10分钟)
3、专家面试(20分钟)
3.学院审查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考核情况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并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及学院导师名额分配的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审核确定拟录取、替补及不录取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后,再报送研究生院复查。
4.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对“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考生考核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复查,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生经体检合格,公示10天无异议后,列入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六、其他要求
1.考核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科考核专家组作用,选任学术水平较高、作风严谨的导师担任(申请人选择的导师为专家组成员)。学科考核专家组要认真研究《工作实施细则》,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保证生源选拔质量。
2.所有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岗位负责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将对整个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3.在“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中涉及的所有重要材料都要归档备查(包括申请及综合考核过程中的录音录像材料),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考核记录等均要填写规范,随时备查。
4.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拟录取的考生,不可再参加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未被“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以上内容如与上级部门规定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招办咨询电话: 0791-83813884
工作人员邮箱:1262950861@qq.com
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3月20日